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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广州区域金融...

来源网址:http://www.jmwsjx.net/

  时间:2013年12月17日

  地点:广州新闻中心

  主持人(广州市新闻中心主任周慕明):各位领导,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我们的媒体记者,在这样一个恶劣的天气,来参加今天的发布会,可见大家对广州市建设区域金融中心这一个话题是非常关注的。下面我先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关领导:广州市金融办主任周建军先生、广州市金融办副主任聂林坤先生,欢迎他们的到来。首先我们请广州市金融办周建军主任通报《决定》出台背景、制定情况和主要内容,有请!

  周建军:各位新闻记者、朋友们,根据新闻发布会的安排,我就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决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作简要的介绍。

  一、《关于全面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决定》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和省、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广州金融业紧紧围绕新型城市化发展“12338”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1348”发展思路,着力战略谋划、政策制订、重点突破、统筹协调、优化环境、做好服务、强化管理,广州金融业快速健康发展,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广州在金融总体规模和发展速度,以及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居全国大城市前列地位,但由于广州一直以来缺乏全国性的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广州存在着金融配置资源的能力不足、法人金融机构综合实力不强、资本市场发展深度不够、高端金融人才缺乏等问题。

  2013年1月11日,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议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全面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决定,进一步明确‘金融强市’的定位和目标,作为下一阶段推进金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欧阳卫民副市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了《决定》编制工作小组,会同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深入调查研究,紧扣国家金融改革发展趋势,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兄弟省市制定的促进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好政策、好措施,深刻领会《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政策文件,结合广州金融发展实际,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5月17日,《决定》初稿完成。经过三次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召开编制工作协调会、网上征求公众意见等程序,经数易其稿后,《决定》正式上报市委、市政府审定。9月16日,14届8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决定》。11月4日,市委十届〔2013〕第36次常委会会议同意《决定》。11月29日,市委办公厅正式印发《决定》。《决定》是我市首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关于全面部署加快金融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全国各大城市中首个以党委、政府“决定”形式出台的金融政策文件。《决定》的印发实施,是我市金融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对于我市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体系,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争当金融强省建设的排头兵,加快建成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产生深远影响。

  二、《决定》的主要内容

  《决定》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思路和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是金融第一要务,稳定是金融第一责任”的发展理念,以及“现代化、多样化、差异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重点建设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和金融功能区,着力发展“国际金融、产业金融、科技金融、农村金融、民生金融”,着力推动金融创新,着力解决金融配置资源的能力不足、法人金融机构综合实力不强、资本市场发展深度不够、高端金融人才缺乏等问题,不断提升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竞争力、集聚力、辐射力、影响力和软实力,为我市推进新型城市化和加快发展促转型提供强有力支撑。到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8%以上,打造1-2个跨区域的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发展10家以上综合实力位居同行业前列的金融机构,培育150-200家上市公司,汇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金融高层次人才,基本建成与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具有较强服务功能和辐射作用的区域金融中心;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0%以上,主要金融发展指标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区域金融中心水平,形成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功能互补,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与广州国际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国际化区域性金融中心。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内容从第二至第十一项。主要是按照“1348”发展思路,围绕实现一个总体目标,着力建设三大市场交易平台,打造四大金融功能区,实施八大金融工程。

  一是建设金融市场交易平台,提升辐射带动力。加快发展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大力发展股权交易、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交易、私募债等业务,打造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开展排放及排污、林业碳汇、海洋碳汇交易试点,尽快启动强制减排下的碳排放权交易,打造服务全省和全国的碳交易平台。继续争取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推进和国内期货交易所的合作,设立大宗商品期货交割库,建立现货期货对接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其他市场交易平台,支持在穗产权交易机构和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机构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市场交易平台,支持广州航运交易所加快发展,支持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做大做强。

  二是建设金融功能区,增强集聚影响力。全力建设以总部金融为主的广州国际金融城,强化金融运营、管理、服务等综合性功能,面向国际国内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交易平台、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将广州国际金融城建设成为立足华南、辐射亚太、面向世界的金融总部集聚区。创新建设以民间金融为主的广州民间金融街,培育、集聚一批为中小微企业和城乡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民间融资机构,加快形成民间融资“广州价格”,将广州民间金融街建设成为全国民间金融集聚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以科技金融为主的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吸引各类创业和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发展,完善自主创新金融服务体系,提升科技保险服务水平,将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科技金融创新试验基地。大力建设以国际金融为主的南沙现代金融服务区,重点发展国际金融、航运金融、离岸金融等特色金融业,构建人民币国际化试验区,打造服务全省乃至泛珠三角地区产业发展,与港澳、东南亚有效对接的现代金融服务区。此外,推动有条件的涉农区(县级市)规划建设农村金融综合服务集聚区,引导当地金融服务机构(组织)集聚发展,积极开展各类农村金融服务业务创新,形成辐射周边区域、具有广州特色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功能区。

  三是实施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工程,培育知名品牌。引导支持广州银行、广州农商银行等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加快业务发展,培育一批在全国同业具有领先地位的法人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集团逐步发展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金融控股集团。大力发展新型金融机构(组织),引进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加快设立一批小额贷款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成为村镇银行,创新设立小额再贷款公司。大力促进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支持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培育若干个全国领先的民营金融投资和服务集团。

  四是实施企业上市“双百工程”,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与境内外各大证券交易所的战略合作,推动更多企业上市。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引导优质资源、项目、产业向优势上市公司集中。支持我市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建设股权投资基地,推动创业与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发展。加大对股权投资机构的引导和扶持力度,支持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优做强。鼓励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次级债、混合资本债、金融债,推动符合要求的项目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支持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市政债券。

  五是实施产业金融发展工程,助推转型升级。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2+3+9”战略发展平台的金融支持。建立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信息库,增强信贷投放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引导保险资金投资我市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研究制定促进科技金融、汽车金融、航运物流金融、商贸金融、文化金融等发展的专项支持政策,推动设立科技银行(支行)、航运保险公司、科技保险分(支)公司等产业金融创新机构,将我市打造成为华南地区的产业金融中心。支持金融制造业作为我市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支持广电运通、御银科技等金融设备制造商做优做强。顺应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快速发展,互联网企业金融化和金融企业互联网化的趋势,研究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规划建设互联网金融集聚区,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安全健康发展。

  六是实施民生金融服务工程,建设幸福广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设立发展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三农”金融机构(组织),争取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和巨灾保险分散机制,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在条件具备的镇、村建设农村金融服务示范镇、村。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信用贷款、保证贷款等无抵押贷款模式。强化小额贷款公司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定位和能力,规范发展网络信贷平台等中介机构,为小微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来源。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穗设立财富管理中心,大力发展私人银行、股权投资等业务。建设一批银行、证券、保险、银联、第三方支付等机构共同参与的社区金融服务站,支持金融机构加强与水、电、燃气、电信、医疗、交通等市政部门的合作,促进金融业务与社区公共服务相结合,推进金融服务的标准化、制度化、便利化、大众化和全天候化。

  七是实施金融生态优化工程,夯实发展基础。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支持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我市建设信息化平台、信息服务中心和数据备份中心,加快全市非银行信息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和披露制度,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的具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评估机构,支持广州金融仲裁院利用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支持各级人民法院设立金融审判庭和金融执行庭,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探索金融地方立法工作。完善地方政府对新型金融组织的监管模式,加强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的监管联动,大力发展各类专业行业协会,切实做好对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分析、评估、防范和化解工作,建设贴近市场、支持创新、信息共享、风险可控的金融管理服务机制。

  八是实施金融文化提升工程,营造良好氛围。按照规模化、高端化、国际化、市场化要求,突出交易,兼顾博览,将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办成华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金融交易与博览盛会,成为我市新的产业发展平台和城市名片。定期举办珠江金融论坛,打造金融领域的高层次对话平台。继续办好金融图书“金羊奖”,普及金融知识、弘扬金融文化。在广州国际金融城规划建设金融博物馆,打造传承和发扬金融文化的重要载体。培育若干家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财经传媒企业,支持发展金融信息服务业,打造区域金融资讯集聚和发布中心。

  九是实施金融人才建设工程,构筑人才高地。完善金融人才激励措施,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金融人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奖励。在市人才公寓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一批金融人才公寓,以优惠价格出租给金融人才周转使用。研究出台专项金融人才政策,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金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成立金融人才认证服务中心,建立金融人才信息库。支持校企共建金融培训基地,支持金融人才赴香港、台湾、新加坡等地进行专业培训。建立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地方金融工作部门、金融机构、金融高等院校之间的干部交叉挂职任职机制。成立市政府与高校合作共建、独立运作的广州国际金融研究院。

  十是实施金融合作深化工程,提高开放合作水平。发挥我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引领珠三角地区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协调推动珠三角地区金融机构实现通存通兑。积极打造珠三角地区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全面加强穗港澳金融业界在机构、业务、市场、产品、服务、人才、监管等方面的合作,加快建设南沙穗港澳金融合作示范区,加强穗台两地在银行、资本市场、保险、金融人才培训等领域的合作。加强国际金融交流合作,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鼓励金融要素市场、金融机构、金融教育研究机构等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纽约、伦敦、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合作,吸引国际性、区域性多边金融组织进驻我市。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在有条件的区(县级市)设立专门的金融工作部门,强化金融工作力量。在重点金融功能区所在区(县级市),选拔优秀金融管理人才担任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区长(副市长)。形成市场创新主导、中央监管引领、地方服务推动、社会各界支持的金融工作格局。二是加强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1—2020年)》、《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等金融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具有广州特色的金融政策规划体系;将支持金融发展作为我市制定出台的产业、规划、国土、人才等政策的重要内容;各区(县级市)政府因地制宜制定金融专项和配套政策措施。三是加强督办检查。落实市政府与各区(县级市)政府签订的《广州市金融建设发展工作责任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县级市)政府进行激励。发挥人大、政协监督机制作用,定期对本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的意见

  一是宣传好。希望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我市金融创新发展和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宣传金融工作的新政策、新措施和新成效,在全市形成支持金融创新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各区县各部门也要积极开展对《决定》文件的宣传工作,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文件的重要性和精神实质,为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领会好。各区县各部门特别是金融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好这份文件,准确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时期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好政策做足功课。

  三是落实好。要紧密联系当前国家、省和市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认真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真正把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创新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位、落实到位,为早日建成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的介绍完毕,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

  南方日报:在《决定》里特别提到了金交会,这两年的金交会已经打造成为广州市的一个金融名片,每年都有一些亮点,明年的金交会会有哪些亮点,在提高金交会的区域辐射力上,有哪些计划?

  陈平(广州市金融办副主任):金交会办了两届,还是比较成功的。我们在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总结了前两届金交会的经验和不足,力争把第三届金交会办得更好,更加突出国际化、市场化、市民化,能够更加地贴近实际、贴近老百姓、贴近市场。

  周建军:金交会经过两届的打造,在华南地区已经形成了重大的影响力,是一个新的金融会展的品牌名片。我们将力争做到以下几点:规模化,做大规模交易,参加的机构数量、人数、群众数量、交易数量,做到规模化;市场化,坚持走市场化运作的道路,有专业性的公司运作;国际化,提升国际化的水平,请一些国际金融组织,跟国际性的金融机构一起提升金交会的影响力和参与度。

  南方都市报:《决定》当中提到要跟香港形成一种互补的关系,区域金融中心如何处理我们和香港、深圳的关系?比如科技金融这方面,广州起步还是比较晚的,怎么应对香港和深圳两方面的竞争?

  周建军:这三个地方,都有各自的产业基础、发展基础,但是从大的方面,香港、深圳、广州,已经形成一个各有特色、依托产业基础形成的优势互补,既竞争又合作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区域。在竞争之中发展,在合作之中竞争,互相促进,形成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城市群,没有什么矛盾。广州的科技金融立足于广州的产业结构,比如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产业高度密集,有几千家的高新技术产业。《决定》中指出,着力打造一个重点金融功能区,将高新技术企业密集区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创新意义的区域。目前,开发区大概占了全广州的三分之一,以股权投资机构为主的创业板企业,已聚集了50、60家约300多亿的投资量。与金融相关的,包括科技保险创新事业、知识产权创新事业,以及广州的股权交易中心,这个平台也放在开发区。一年多的时间里,已经有500家企业在那里挂牌,为大量科技型、创新型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此外,通过这个平台实现综合性的一条龙服务,除解决融资问题,还包括规范、发展等问题,使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企业的发展。

  广州日报:到现在为止,半年的时间里,这个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如何,《决定》出台以后,还会有哪些对金融机构和人才方面的扶持措施?

  周建军:5月份出台了一个政策性文件,简称《若干规定》,根据《若干规定》的要求,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内容和项目,我们正在报批,预计今年就可以落实。

  同时,专门制定了一项专项金融人才政策,目前正在完善征求意见,争取在1个月内完成。

  这几年,广州根据自身金融发展和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实际情况,做了很多的规划。从区域金融中心规划,十二五规划,到出台的《若干规定》,到今天发布的《决定》,以及对各种专项,包括股权投资、产权交易市场、农村金融、社区金融的一系列专项政策,加上即将出台的《专项金融人才政策》,将形成一个具有广州特色的金融规划与政策体系,为下一阶段广州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主持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